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3、负责制定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业余党校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稳定工作。
7、负责审批所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及其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工作。
8、领导所属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科级以下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11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为15人,包括市纪委派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2 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市直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38.8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党员教育经费增加10万。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8.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1%。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38.8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党员教育经费增加10万。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3.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7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1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7.22%,包括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教育支出6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45.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0.67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57%。
(三)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经费拨款支出预算22.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5%。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1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4.38%;印刷费1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4.38%;水费0.25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1.1%;电费0.25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1.1%;邮电费0.19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0.83%;差旅费1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4.38%;公务接待费3.5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15.34%;劳务费0.2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0.88%;工会经费0.4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1.75%;其他交通费用13.84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60.6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5.17%。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反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并与上年预算数对比,要说明变化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
公务接待费3.5万元。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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