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景组字[2015]61号)要求,为了切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保证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好效果,现就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指导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机关工委委派市直机关部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指导市直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指导人员会前要充分了解和指导对口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全程参加会议。指导人员要在会上进行点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评价、对会议筹备组织工作的评价、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的评价和对下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深化专题教育的要求。
三、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与指导人员进行对接,汇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展和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确定会议时间。
四、各相关单位要在会后10天内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整改清单,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和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
附件:《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指导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中共景德镇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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