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2)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3)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业余党校工作。
(4) 指导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 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稳定工作。
(7) 负责审批所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及其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工作。
(8) 领导所属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科级以下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关工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为15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机关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59.5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59.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59.5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2.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7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1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26%,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82.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39%;教育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6%;社会保障和就业18.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6%;卫生健康15.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4%;住房保障1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4.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76%;商品和服务支出55.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39%;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52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8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82.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39%;教育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56%;社会保障和就业18.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96%;卫生健康15.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14%;住房保障12.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95%。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0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0.00万元。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物(款)
派驻派出机构(项):指派驻机构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
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组织进修及培训的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的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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