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
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3、经费拨款情况说明
4、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5、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6、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第三部分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2)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3)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业余党校工作。
(4) 指导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 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稳定工作。
(7) 负责审批所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及其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工作。
(8) 领导所属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科级以下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机关工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数为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为12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机关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06.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7.98%,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06.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06.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7.98%,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6.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5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41%;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8%;卫生健康16.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6%;住房保障19.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2.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38%;商品和服务支出53.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0.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6.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7.98%。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55.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41%;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98%;卫生健康16.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36%;住房保障19.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25%。
(四)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53.23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 86.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力资源服务费。其中:办公费 3.00 万元,印刷费 2.00万元,水费 0.30 万元,电费 2.00万元,邮电费 0.80万元,差旅费 2.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劳务费 0.20 万元,工会经费 2万元,其他交通费11.16万元,人力资源服务费21.6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 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0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7.0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指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继续强化党建督查,抓好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培训党务干部、党员;表彰先进,引领党组织和党员全力服务中心大局。部门预算情况: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6.18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1年市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单位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 2021年工作需要安排。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机关工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物(款)
派驻派出机构(项):指派驻机构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
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组织进修及培训的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的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 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