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再次组织学习《规则》《规定》 助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按照深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审理工作,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近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学习贯彻省专题培训班精神为切入点,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再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重点研读了《规则》《规定》中关于案件审理章节。
纪监工委负责同志强调,《规则》《规定》是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强化自我约束的顶层设计,是规范执纪执法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重要制度利器。纪监工委全体同志必须巩固拓展《规则》《规定》学习成果,始终把《规则》《规定》作为执纪执法的戒尺和遵循,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工作过程中要自觉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决不能违背工作实际和办案规律,坚决防止“重速度轻质量”的情况发生。
与会纪监工委同志一致认为,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出口”工作, 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进一步学好党内法规知识,用好党内法规尺子,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严格依纪依规提出意见,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职能,通过持续学、深里悟、融汇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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