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日常考核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全市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日常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采取各单位报送材料及自评打分、机关工委集中审核的方式。根据需要,再派人赴实地了解核实。
二、材料要求
(一)本单位党组(党委)2017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二)根据《全省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对照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考核项目(详见附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和说明材料,以及加分项目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评准备,按照要求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虚假不实材料,该材料所占分值将按倒扣分处理。
(二)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以便统一上报至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吴杰:8221152,13979898573。邮箱:361295065@qq.com。
附件:《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标准》
中共景德镇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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